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公建事业部

发布日期:2026-11-0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6〕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星融实验学校),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扩容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2.3施工工期:660日历天。备注:主要集中在寒暑假。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3.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口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为服务,其中,□建筑面积_____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6824361.6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_m²。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53.045200万元。施工业绩;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67.790000万元,工程概算853.82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53.04520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2号楼改造、田径场改造、校园建筑外立面改造、校园内地面沉降修缮及地下管网改造。改造实施后,合计扩容13个孤独症教学班,约91名学生,总改造建筑面积约2171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荣吉西路365号,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内。

3.4本次招标口接受/回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5)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  ___),口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6824361.6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应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2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2509:3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

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123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