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燃气工程用油漆采购项目(重发)采购公告

来源: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10-13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燃气工程用油漆采购项目(重发)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燃气工程用油漆采购项目(重发),项目业主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气工程用油漆 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燃气工程用油漆若干,总金额100万元。

 

标段划分:   1个   。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或总金额达到100万元,以先到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生产商或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允许其中报价最低的一家投标单位进入后续评审】;

 

2)本条款仅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油漆产品;投标产品经SDS及第三方检测证明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危化品(闭杯闪点≥60℃)的,可豁免本条危化相关资质要求。所有资质证书须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期内,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全部采购油漆品类。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厂区可凭安全生产许可证储存自产危化油漆产品,仅限用于本项目自产产品供货。若投标产品为非危化品,免于提供上述危化相关许可、登记证书,但须提供第三方闪点检测报告和SDS文件佐证。厂家自产自销本项目危化油漆产品,无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及厂家的授权证明。若投标产品为非危化品,免于提供上述厂家危化资质证书,但须提供第三方闪点检测报告和SDS文件佐证。

 

③代理商仓储及供货储存要求:

 

(a)供应商需自行仓储存放本项目危化油漆的,须提供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全部油漆品类;

 

(b)采用厂家直发、无自有仓储或第三方代存模式的,投标人所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类型的,须同步提供:具备带储存设施危化品经营资质的第三方仓储单位资质文件、有效期覆盖本项目供货及质保周期的委托储存协议,严禁无资质代存、无协议储存。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9:00至2026年10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平台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三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魏岭

 

电话: 0574-27707089

 

传真: 0574-27707085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8号11楼业务四部

 

电    话:13245633913

 

联 系 人:朱琳、汤幸杰

 

电子邮箱: 1392986746@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

 

邮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