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拍摄记录及制作服务采购,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项目拍摄记录及制作服务采购。
2.2采购范围:项目拍摄记录及制作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2.3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5750元/年,587250元/三年。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分包:不允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至2026年9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09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928819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 系 人:梁凯、范丁辉
电 话:0574-87299620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4188
邮 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