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9-07

1. 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已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鄞发改审批〔2026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 ,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部新城A3-1#2#3#地块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79.3300万元,工程概算1973.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973.15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人行天桥及附属工程共3个部分。(一)景观绿化工程:东部新城核心区A3-2#A3-3#地块间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348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园路、景观、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二)河道工程:包括甬新河现状河槽东侧河道开挖及两侧河坎挡墙新建。新开挖河道面积约2126平方米,新建河坎长度约184米,河坎结构采用松木桩+钢筋砼挡墙形式或钢筋砼挡墙形式。(三)人行天桥及附属工程:人行天桥跨江澄北路,连接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与道路东侧现状公园。建设内容包括1座天桥、1座步梯及2座垂直电梯,其中天桥长度约110米,步梯长度约17.9米。天桥采用三联钢箱梁结构,钢箱梁宽度3.9-14.77米,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建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波市东部新城内)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人行天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77.6972万元。

2.3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备注: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202107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14221578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业绩;提供以下①或②的证明资料。①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交(或竣)工证明文件[包括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或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交(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或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等]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交(或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②类似工程以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为准,平台上无法查询的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上的资料信息无法证明工程规模指标的,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评审中不予认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 1 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7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0903 ~ 20260928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8 14:3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鄞州区住建局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 315000

电 话: 0574-88225165

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 315000

电 话: 0574-8822516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47-1

联 系 人: 邹琪

电 话: 0574-87968297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1892001

联 系 人: 吴晗晔、毕健敏、贺意波、欧李忠(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574-89017252

邮 箱: 8066497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