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月湖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雨污水临时保通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8-31

宁波市海曙月湖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雨污水临时保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月湖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雨污水临时保通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波市海曙月湖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雨污水临时保通工程,主要涉及外经贸大厦、马园变电所、南馆项目、沿线文保、公厕及金汇小镇等设施排水临时保通相关工作;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污水临时保通施工及日常运行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3297841.00元(含增值税,税率9%)

2.5施工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南马衙街、偃月街等各路段须在小型综合管廊开工前完成相应临时保通施工工作,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3.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和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信息截图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828900分至2026901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50000.00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90315时整

5.3.4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040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69040930,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7.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平台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5号103幢

人:肖老师

   话:0574-8928819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387号新天地东区9号楼

联系人:唐佳萍(项目负责人)、王波、虞礼周、董臻源、陈佳妮、王静

电话:0574-88228780,13056742230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

邮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