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普高综合楼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普高综合楼扩建工程(设计) 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普高综合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6〕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鄞州中等专业学校、宁波市鄞州技工学校、宁波机电工程学校) ,招标人为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石桥甲汪东路1211号,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10854.96万元。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新建1幢普高综合楼,用地面积约82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设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室外非机动停车位改造面积约76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道路、生态修复等配套设施。顼目建成后将新增27个普通高中班级,增加1242个学位。
2.4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普高综合楼扩建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控制价229.3185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除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应一致。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28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
□ 8.3其他(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光盘、U盘、纸质投标文件、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1237室
邮政编码: 315048
电 话: 0574-89385671
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1237室
邮政编码: 315048
电 话: 0574-8938567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 系 人:毛老师
电 话: 0574-8928996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王灿(项目负责人)、戴军杰、王俐、秦元根、陈聪枭、余敏
电 话:13738483717、17606869928
电子邮件:252469181@qq.com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