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洁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7-20

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洁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洁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洁具集中采购项目,用于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供货的项目,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单为准,采购内容主要为洁具。

 

1.2招标范围:

 

子包一(A):洁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洁具及其配件的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招标货物清单为准。

 

子包二(B):洁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洁具及其配件的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招标货物清单为准。

 

子包三(C):洁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洁具及其配件的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招标货物清单为准。

 

1.3招标控制价:

 

子包一(A)26754437元;

 

子包二(B)24891667元;

 

子包三(C)18296108元。

 

1.4入围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8731(各落地合同的供货

 

服务期限以落地合同约定为准)

 

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分批交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收到相应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其中样板房及示范区在收到相应供货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供货。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货物技术要求》规定(从高)。

 

1.8安全要求:合格。

 

1.9子包划分:3个子包,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子包(投标人不得在同时取得两个及以上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以多品牌身份参与同一子包投标),但任一品牌仅能中标一个子包。

 

1.10入围家数:

 

子包一(A)1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子包二(B)1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子包三(C)1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本次投标货物品牌须为同一品牌。

 

注:“同一品牌”系基于外观一致性及售后统一管理的合理需求,且主流品牌均能提供全套产品。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63月、20264月、20265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再递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7209:00202672523:59 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

 

子包一(A):人民币20万元整;

 

子包二(B):人民币20万元整;

 

子包三(C):人民币20万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726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一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727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7.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麓置地(宁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9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78086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1号利时金融大厦A101003

 

人:毛维蓓、杨运运、梅洛、丁哲杰、毛旭君   

 

电  话:0574-881076201565740958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9284188

 

邮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