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广物业江北区住宅小区保安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城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城广物业江北区住宅小区保安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15628元(含税)。
2.4招标范围:城广物业江北区住宅小区保安项目。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