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工程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市财政资金和宁波工程学院自筹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769号,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内东片区预留发展地块
建设规模:电梯共计1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3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安装工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质量要求: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电梯经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业主接受并启用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C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厂家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人须委派壹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格式填写。
3.3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乘客电梯)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沈燕君、陈静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
8、监管单位
监 管 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 管 电话:0574-89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