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段塘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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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4

1.招标条件

1.1宁波市海曙区段塘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甬发改审批〔2020〕168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使用单位为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海曙大队。

根据市发改委批文,上述项目由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集中代理建设,行使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海曙大队段塘站,用地面积为8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797 平方米。其中大队综合指挥业务技术用房楼4893 平方米,中队综合楼(备勤及训练馆)5664 平方米,训练塔240 平方米。本工程投资估算约5583 万元,由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2.2招标范围: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或根据招标人需求)的工程、货物、服务类的招标代理;宁波市海曙区段塘消防救援站工程建安(含附属)工程、机电设备(材料)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

2.3质量要求:

2.3.1招标代理:各类招标活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时间符合委托人要求。

2.3.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须清晰准确,计量及各项费用组成须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控制价误差率在±2%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类似公共建筑、相似规模的一个或以上工作业绩。。

3.2其他要求:建筑及安装专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提供类似公共建筑、相似规模的一个或以上工作业绩。其他专业清单编制人员要求具有二级造价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3.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3.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 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2105室(8、9号电梯至21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提供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21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2111室(8、9号电梯至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楼

      编:315042

    人:张工

      话:0574-89289969

8.监管

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1